台新「春遊藝同旅行趣 送您遊南法」活動 - 銀行
By Ina
at 2011-03-15T23:12
at 2011-03-15T23:12
Table of Contents
哇,好不容易排版、整理好了,大家又有新活動可以玩啦~
~( ̄▽ ̄)~(_△_)~( ̄▽ ̄)~(_△_)~( ̄▽ ̄)~
這次贈品有全家禮券、家樂福禮券、全聯禮券、麥當勞禮券,把握機會囉!
特別注意:
每個集利帳戶最多可新增5個其他銀行之金融卡帳號,每個帳號於活動期間內僅限於同一集
利帳戶設定一次。
所以建議大家把自己手上最多轉帳次數的設定進去就好,那種只有2次的就算了,不要浪費
空間,因為你只能加入五個銀行帳號到集利帳戶唷!
(可以煩請板主把置底那篇換掉了,未來我將繼續更新這篇新的活動文章)
-
最新消息:
【逢三有禮】
2011/03/23~2011/05/31,每逢週三,本活動將加碼Haagen-Dazs迷你杯冰淇淋券1張,共
2名,限時限量,先搶先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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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s://my.taishinbank.com.tw/ebonus-02.htm
活動資格:
1. 凡於2011/03/15至2011/05/31期間(下稱活動期間),於本行之網路銀行、行動銀行、
EATM、MYATM(下稱指定交易通路)進行特定帳務交易成功者,每筆交易成功者均可獲
得『集利e點1點』,還可自由選擇是否參加『機會翻倍送』活動(下稱本活動)。
2. 首次參加本活動者,須先至活動頁中的『首次註冊』完成個人資料登錄(含身分證字號
/姓名/手機或連絡電話/聯絡地址/E-mail/活動密碼)始具有活動參加資格,日後
將以此註冊之身分證字號及活動密碼進入個人集利帳戶;若之前已參與過【集利亨通翻
倍送】的客戶,只需以原註冊之身分證字號及活動密碼登入開通活動資格即可。
3.【集利亨通翻倍送】活動所累積點數及翻倍機會不得與本活動共用,本活動所有集利e點
點數及翻倍機會皆從開通本活動資格當日起開始累計,若因未事先開通而導致無法成功
集點者,不得要求事後補發。
4. 本活動所稱特定帳務交易內容及相關限制條件,說明如下:
自行轉帳:1點
跨行轉帳:1點+1次翻倍機會
5. 活動期間內完成任一筆跨行轉帳、投資型商品交易或外幣換匯交易者,除可獲得『1點
集利e點』及『1次翻倍機會』外,還可自由選擇是否參加『機會翻倍送』活動,參加者
有機會翻得200倍的集利e點點數回饋。
活動方式:
1. 台新客戶使用台新網路銀行/行動銀行/EATM/MYATM:
■ 當您完成開通資格後,只要您於活動期間內透過指定交易通路完成任一筆特定帳務
交易成功者,本行將於交易成功日次一營業日自動將應得點數及翻倍機會儲存至您
的集利e帳戶中並寄發『台新網銀春遊藝同旅行趣活動通知信』至您當初註冊本活動
時所留存的E-mail信箱。本活動相關事宜係以E-mail信箱通知,E-mail通知信為點
數累積結果通知,若因您未留存E-mail信箱或E-mail信箱位址不正確致無法收到通
知信函者,事後不得要求本行補寄。
■ 若您想要使用其他銀行之晶片金融卡於台新EATM/MYATM進行交易,請事先登入個人
集利e帳戶進行晶片金融卡設定,每個集利e帳戶最多可新增5個其他銀行帳號
(※ 若要使用本功能,建議使用IE6.0以上之瀏覽器)。
2. 非台新客戶使用台新EATM/MYATM:
■ 請事先登入個人集利e帳戶進行晶片金融卡設定,每個集利e帳戶最多可新增5個其他
銀行帳號。(※ 若要使用本功能,建議使用IE6.0以上之瀏覽器)
■ 當您完成設定個人集利e帳戶後,只要您於活動期間內透過指定交易通路完成任一筆
特定帳務交易成功者,本行將於交易成功日次一營業日自動將應得點數及翻倍機會
儲存至您的集利e帳戶中並寄發『台新網銀春遊藝同旅行趣活動通知信』至您當初註
冊本活動時所留存的E-mail信箱。
3. 本活動相關事宜係以E-mail信箱通知,E-mail通知信為點數累積結果通知,若因您未留
存E-mail信箱或E-mail信箱位址不正確致無法收到通知信函者,事後不得要求本行補寄
。
4. 凡於網路銀行進行投資型商品交易者(含新申購/轉換/贖回交易),本行僅於確認扣
款/贖回成功後之次一營業日始將應得點數及翻倍次數自動儲存至您的集利帳戶中。
5. 新申購單筆基金,限扣款成功者始給予集利點數回饋;新申購定期定額基金,僅限該筆
申購之第一次扣款成功之部份給予集利點數回饋乙次,即該筆申購之第二次定期定額扣
款起即不再給予集利點數回饋。
6. 機會翻倍送遊戲規則:凡透過本行之網路銀行、行動銀行、EATM、MYATM進行跨行轉帳
、投資型商品交易及外幣換匯交易者,即得自由選擇以扣抵集利e點1點獲得參加翻倍送
遊戲一次的機會並以該1點作為集利e點翻倍送之計算標準,快來試試您的手氣,最高可
翻得200倍集利e點回饋!
例如:王小明目前已累積集利e點10點及2次翻倍送機會,當他選擇參加1次翻倍送遊戲
並獲得3倍點數回饋,此時,王小明的集利e帳戶所累積之集利e點共12點【10點
-1點+(1點*3倍)=12點】,還剩1次翻倍送機會。
先搶先贏 活動方式說明:
1. 凡於2011/03/31前,於本網站開通活動資格完成者,即可參加『生日快樂~夏卡爾的愛
與美』特展抽獎活動,中獎者可獲得特展門票二張,共計50名。
2. 上述獎項預計於2011/04/11前以電腦隨機方式進行抽獎,中獎名單預計於2011/04/18前
公告於活動網頁並以E-mail方式專函通知中獎人。
3. 中獎人須於E-mail通知專函所載指定期日前檢附身分證明相關文件並填具『中獎回覆函
』提供予台新銀行,若逾期未辦理或未檢具相關資料者,則視同自動放棄中獎資格,事
後不得要求本行補發贈品。
邂逅夏之旅 活動方式說明:
1. 凡於2011/05/31前,完成任一筆指定帳務性交易成功者,可再抽『探索夏卡爾的愛與美
—南法十日深度之旅雙人行』(價值NT$160,000),共計1名!
2. 上述獎項預計於2011/06/30前以電腦隨機方式進行抽獎,中獎名單預計於2011/07/08前
公告於活動網頁並以E-mail方式專函通知中獎人。
3. 中獎人須於E-mail通知專函所載指定期日前檢附身分證明相關文件並填具『中獎回覆函
』提供予台新銀行,若逾期未辦理或未檢具相關資料者,則視同自動放棄中獎資格,事
後不得要求本行補發贈品。
4. 本抽獎活動獎項「探索夏卡爾的愛與美~南法十日深度之旅雙人行」套票行程,暫定出
團時間為2011/10/01。旅遊行程及注意事項請詳見活動官網www.art2011ts.com.tw。
5. 本套票行程內含全行程之住宿、交通、200萬履約責任險及3萬意外醫療險等。費用不包
含:個人護照費用、旅行期間個人支出消費、領隊、導遊、當地司機之服務費、簽證等
。
6. 活動獎項限中獎人本人領取,不得要求退換、更換或折抵現金,未於指定時間內完成手
續視同放棄。
7. 本活動限持中華民國護照者參加。
贈品兌換方式:
1. 當個人集利e帳戶的集利e點累積至特定點數後,即可選擇兌換抽獎機會(下稱「集利抽
獎趣」)或活動贈品,集利e點點數不得要求折換現金,且一經兌換即不得要求退還或
更換其他贈品。
2. 『集利抽獎趣』兌換說明
■ 兌換期間:2011/03/15~2011/05/31
■ 兌換方式:
您可自行選擇是否以特定點數兌換『集利抽獎趣』之贈品抽獎機會,各項贈品不限
每人兌換次數,各項贈品數量或抽獎名額有限,換完為止。
■ 集利e點點數可兌換『集利抽獎趣』之抽獎機會及贈品如下:
點數 可兌換抽獎機會之贈品 贈品數量 可供兌換抽獎機會數量 目前剩餘組數量
8點 家樂福禮券NT$5,000元 1 10000組 10000組
抽獎機會乙次
30點 家樂福禮券NT$10,000元 1 2000組 2000組
抽獎機會乙次
■ 上述獎項預定於2011/06/30前以電腦隨機方式進行抽獎,中獎名單預計於
2011/07/08前公告於活動網頁並以E-mail方式專函通知中獎人。
■ 中獎人須於E-mail通知專函所載指定日期前檢附身分證明相關文件並填具『中獎回
覆函』提供予台新銀行,若逾期未辦理或未檢具相關資料者,則視同自動放棄中獎
資格,事後不得要求本行補發贈品。
3. 集利e點點數可兌換之其他贈品及兌換說明如下,兌換期間自2011/03/15至2011/06/10
之24:00止:
點數 可兌換贈品 可供兌換數量 目前剩餘數量
40點 小花USB HUB 200組 200組
50點 全家禮券NT$50 500組 500組
100點 家樂福禮券NT$100 300組 300組
100點 全聯禮券NT$100 300組 300組
100點 麥當勞禮券NT$50 300組 300組
(兩張)
160點 晶片金融卡讀卡機 200組 200組
乙台
190點 家樂福禮券NT$100 100組 100組
(兩張)
※ 贈品將不定期更新,請隨時至本活動網站查詢可兌換之贈品項目及目前剩餘數量。
※ 各項贈品數量有限,請儘早兌換!
■ 凡兌換實體贈品或實體票券類贈品者,兌獎人須自行下載「贈品兌換回覆函」並填
寫正確之中文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Email信箱、戶籍地址等資料,且須
檢附身分證明相關文件於2011/06/17前回覆予台新銀行(以郵戳為憑),如不願填
寫回覆函、未檢附相關資料或資料不全、有誤或逾期未回覆或有其他無法核對兌獎
人資料致無法寄送或被退件等情事者,則視同兌獎人自動放棄兌獎資格,不再另行
通知,亦不得要求補發。
■ 台新銀行將於活動結束後,經核對兌獎人回函相關資料無誤後,於2011/07/15前統
一將各該獎項寄送至中獎人所填載之贈品寄送地址(限台灣本島)。
4. 本活動為機會中獎活動,依所得稅法規定,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超過NT$1,000整,將併入
中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超過NT$20,010整,中獎人須自
行負擔1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為20%)並配合台新銀行辦理
代扣繳相關事宜。中獎人另須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以供台新銀行向稅捐機關進行年度列單申報作業,台新銀行將於次年二月十日前寄發
免扣繳憑單或扣繳憑單予中獎人,若中獎人不願提供相關資料或未依限如期繳納應繳稅
額並配合辦理領獎手續等相關事宜者,即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事後不得再提出其他
任何要求。
5. 台新銀行非贈品或服務之製造者或提供者,且與各該贈品或服務之提供廠商並無任何代
理或合夥關係;中獎人如因使用各項贈品或服務發生任何爭議,請逕洽各該贈品或服務
之實際製造或提供廠商處理。
6. 集利e帳戶於活動期間內所獲得之集利e點僅限兌換本活動贈品或抽獎機會,且不得以任
何理由要求轉讓予他人。
7. 台新銀行行員可以參加本次集點活動,惟不得參加抽獎。
8. 本活動相關事宜或對本活動有任何問題,請致電02-2655-3355按2洽詢客服人員。
9. 台新銀行保留變更、終止本活動及審核本活動參加者與兌換者資格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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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贈品有全家禮券、家樂福禮券、全聯禮券、麥當勞禮券,把握機會囉!
特別注意:
每個集利帳戶最多可新增5個其他銀行之金融卡帳號,每個帳號於活動期間內僅限於同一集
利帳戶設定一次。
所以建議大家把自己手上最多轉帳次數的設定進去就好,那種只有2次的就算了,不要浪費
空間,因為你只能加入五個銀行帳號到集利帳戶唷!
(可以煩請板主把置底那篇換掉了,未來我將繼續更新這篇新的活動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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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逢三有禮】
2011/03/23~2011/05/31,每逢週三,本活動將加碼Haagen-Dazs迷你杯冰淇淋券1張,共
2名,限時限量,先搶先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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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s://my.taishinbank.com.tw/ebonus-02.htm
活動資格:
1. 凡於2011/03/15至2011/05/31期間(下稱活動期間),於本行之網路銀行、行動銀行、
EATM、MYATM(下稱指定交易通路)進行特定帳務交易成功者,每筆交易成功者均可獲
得『集利e點1點』,還可自由選擇是否參加『機會翻倍送』活動(下稱本活動)。
2. 首次參加本活動者,須先至活動頁中的『首次註冊』完成個人資料登錄(含身分證字號
/姓名/手機或連絡電話/聯絡地址/E-mail/活動密碼)始具有活動參加資格,日後
將以此註冊之身分證字號及活動密碼進入個人集利帳戶;若之前已參與過【集利亨通翻
倍送】的客戶,只需以原註冊之身分證字號及活動密碼登入開通活動資格即可。
3.【集利亨通翻倍送】活動所累積點數及翻倍機會不得與本活動共用,本活動所有集利e點
點數及翻倍機會皆從開通本活動資格當日起開始累計,若因未事先開通而導致無法成功
集點者,不得要求事後補發。
4. 本活動所稱特定帳務交易內容及相關限制條件,說明如下:
自行轉帳:1點
跨行轉帳:1點+1次翻倍機會
5. 活動期間內完成任一筆跨行轉帳、投資型商品交易或外幣換匯交易者,除可獲得『1點
集利e點』及『1次翻倍機會』外,還可自由選擇是否參加『機會翻倍送』活動,參加者
有機會翻得200倍的集利e點點數回饋。
活動方式:
1. 台新客戶使用台新網路銀行/行動銀行/EATM/MYATM:
■ 當您完成開通資格後,只要您於活動期間內透過指定交易通路完成任一筆特定帳務
交易成功者,本行將於交易成功日次一營業日自動將應得點數及翻倍機會儲存至您
的集利e帳戶中並寄發『台新網銀春遊藝同旅行趣活動通知信』至您當初註冊本活動
時所留存的E-mail信箱。本活動相關事宜係以E-mail信箱通知,E-mail通知信為點
數累積結果通知,若因您未留存E-mail信箱或E-mail信箱位址不正確致無法收到通
知信函者,事後不得要求本行補寄。
■ 若您想要使用其他銀行之晶片金融卡於台新EATM/MYATM進行交易,請事先登入個人
集利e帳戶進行晶片金融卡設定,每個集利e帳戶最多可新增5個其他銀行帳號
(※ 若要使用本功能,建議使用IE6.0以上之瀏覽器)。
2. 非台新客戶使用台新EATM/MYATM:
■ 請事先登入個人集利e帳戶進行晶片金融卡設定,每個集利e帳戶最多可新增5個其他
銀行帳號。(※ 若要使用本功能,建議使用IE6.0以上之瀏覽器)
■ 當您完成設定個人集利e帳戶後,只要您於活動期間內透過指定交易通路完成任一筆
特定帳務交易成功者,本行將於交易成功日次一營業日自動將應得點數及翻倍機會
儲存至您的集利e帳戶中並寄發『台新網銀春遊藝同旅行趣活動通知信』至您當初註
冊本活動時所留存的E-mail信箱。
3. 本活動相關事宜係以E-mail信箱通知,E-mail通知信為點數累積結果通知,若因您未留
存E-mail信箱或E-mail信箱位址不正確致無法收到通知信函者,事後不得要求本行補寄
。
4. 凡於網路銀行進行投資型商品交易者(含新申購/轉換/贖回交易),本行僅於確認扣
款/贖回成功後之次一營業日始將應得點數及翻倍次數自動儲存至您的集利帳戶中。
5. 新申購單筆基金,限扣款成功者始給予集利點數回饋;新申購定期定額基金,僅限該筆
申購之第一次扣款成功之部份給予集利點數回饋乙次,即該筆申購之第二次定期定額扣
款起即不再給予集利點數回饋。
6. 機會翻倍送遊戲規則:凡透過本行之網路銀行、行動銀行、EATM、MYATM進行跨行轉帳
、投資型商品交易及外幣換匯交易者,即得自由選擇以扣抵集利e點1點獲得參加翻倍送
遊戲一次的機會並以該1點作為集利e點翻倍送之計算標準,快來試試您的手氣,最高可
翻得200倍集利e點回饋!
例如:王小明目前已累積集利e點10點及2次翻倍送機會,當他選擇參加1次翻倍送遊戲
並獲得3倍點數回饋,此時,王小明的集利e帳戶所累積之集利e點共12點【10點
-1點+(1點*3倍)=12點】,還剩1次翻倍送機會。
先搶先贏 活動方式說明:
1. 凡於2011/03/31前,於本網站開通活動資格完成者,即可參加『生日快樂~夏卡爾的愛
與美』特展抽獎活動,中獎者可獲得特展門票二張,共計50名。
2. 上述獎項預計於2011/04/11前以電腦隨機方式進行抽獎,中獎名單預計於2011/04/18前
公告於活動網頁並以E-mail方式專函通知中獎人。
3. 中獎人須於E-mail通知專函所載指定期日前檢附身分證明相關文件並填具『中獎回覆函
』提供予台新銀行,若逾期未辦理或未檢具相關資料者,則視同自動放棄中獎資格,事
後不得要求本行補發贈品。
邂逅夏之旅 活動方式說明:
1. 凡於2011/05/31前,完成任一筆指定帳務性交易成功者,可再抽『探索夏卡爾的愛與美
—南法十日深度之旅雙人行』(價值NT$160,000),共計1名!
2. 上述獎項預計於2011/06/30前以電腦隨機方式進行抽獎,中獎名單預計於2011/07/08前
公告於活動網頁並以E-mail方式專函通知中獎人。
3. 中獎人須於E-mail通知專函所載指定期日前檢附身分證明相關文件並填具『中獎回覆函
』提供予台新銀行,若逾期未辦理或未檢具相關資料者,則視同自動放棄中獎資格,事
後不得要求本行補發贈品。
4. 本抽獎活動獎項「探索夏卡爾的愛與美~南法十日深度之旅雙人行」套票行程,暫定出
團時間為2011/10/01。旅遊行程及注意事項請詳見活動官網www.art2011ts.com.tw。
5. 本套票行程內含全行程之住宿、交通、200萬履約責任險及3萬意外醫療險等。費用不包
含:個人護照費用、旅行期間個人支出消費、領隊、導遊、當地司機之服務費、簽證等
。
6. 活動獎項限中獎人本人領取,不得要求退換、更換或折抵現金,未於指定時間內完成手
續視同放棄。
7. 本活動限持中華民國護照者參加。
贈品兌換方式:
1. 當個人集利e帳戶的集利e點累積至特定點數後,即可選擇兌換抽獎機會(下稱「集利抽
獎趣」)或活動贈品,集利e點點數不得要求折換現金,且一經兌換即不得要求退還或
更換其他贈品。
2. 『集利抽獎趣』兌換說明
■ 兌換期間:2011/03/15~2011/05/31
■ 兌換方式:
您可自行選擇是否以特定點數兌換『集利抽獎趣』之贈品抽獎機會,各項贈品不限
每人兌換次數,各項贈品數量或抽獎名額有限,換完為止。
■ 集利e點點數可兌換『集利抽獎趣』之抽獎機會及贈品如下:
點數 可兌換抽獎機會之贈品 贈品數量 可供兌換抽獎機會數量 目前剩餘組數量
8點 家樂福禮券NT$5,000元 1 10000組 10000組
抽獎機會乙次
30點 家樂福禮券NT$10,000元 1 2000組 2000組
抽獎機會乙次
■ 上述獎項預定於2011/06/30前以電腦隨機方式進行抽獎,中獎名單預計於
2011/07/08前公告於活動網頁並以E-mail方式專函通知中獎人。
■ 中獎人須於E-mail通知專函所載指定日期前檢附身分證明相關文件並填具『中獎回
覆函』提供予台新銀行,若逾期未辦理或未檢具相關資料者,則視同自動放棄中獎
資格,事後不得要求本行補發贈品。
3. 集利e點點數可兌換之其他贈品及兌換說明如下,兌換期間自2011/03/15至2011/06/10
之24:00止:
點數 可兌換贈品 可供兌換數量 目前剩餘數量
40點 小花USB HUB 200組 200組
50點 全家禮券NT$50 500組 500組
100點 家樂福禮券NT$100 300組 300組
100點 全聯禮券NT$100 300組 300組
100點 麥當勞禮券NT$50 300組 300組
(兩張)
160點 晶片金融卡讀卡機 200組 200組
乙台
190點 家樂福禮券NT$100 100組 100組
(兩張)
※ 贈品將不定期更新,請隨時至本活動網站查詢可兌換之贈品項目及目前剩餘數量。
※ 各項贈品數量有限,請儘早兌換!
■ 凡兌換實體贈品或實體票券類贈品者,兌獎人須自行下載「贈品兌換回覆函」並填
寫正確之中文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Email信箱、戶籍地址等資料,且須
檢附身分證明相關文件於2011/06/17前回覆予台新銀行(以郵戳為憑),如不願填
寫回覆函、未檢附相關資料或資料不全、有誤或逾期未回覆或有其他無法核對兌獎
人資料致無法寄送或被退件等情事者,則視同兌獎人自動放棄兌獎資格,不再另行
通知,亦不得要求補發。
■ 台新銀行將於活動結束後,經核對兌獎人回函相關資料無誤後,於2011/07/15前統
一將各該獎項寄送至中獎人所填載之贈品寄送地址(限台灣本島)。
4. 本活動為機會中獎活動,依所得稅法規定,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超過NT$1,000整,將併入
中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超過NT$20,010整,中獎人須自
行負擔1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為20%)並配合台新銀行辦理
代扣繳相關事宜。中獎人另須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以供台新銀行向稅捐機關進行年度列單申報作業,台新銀行將於次年二月十日前寄發
免扣繳憑單或扣繳憑單予中獎人,若中獎人不願提供相關資料或未依限如期繳納應繳稅
額並配合辦理領獎手續等相關事宜者,即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事後不得再提出其他
任何要求。
5. 台新銀行非贈品或服務之製造者或提供者,且與各該贈品或服務之提供廠商並無任何代
理或合夥關係;中獎人如因使用各項贈品或服務發生任何爭議,請逕洽各該贈品或服務
之實際製造或提供廠商處理。
6. 集利e帳戶於活動期間內所獲得之集利e點僅限兌換本活動贈品或抽獎機會,且不得以任
何理由要求轉讓予他人。
7. 台新銀行行員可以參加本次集點活動,惟不得參加抽獎。
8. 本活動相關事宜或對本活動有任何問題,請致電02-2655-3355按2洽詢客服人員。
9. 台新銀行保留變更、終止本活動及審核本活動參加者與兌換者資格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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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enevieve
at 2011-03-20T02:56
at 2011-03-20T02:56
By K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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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03-23T09:15
By No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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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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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03-29T09:26
By Daph 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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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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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gat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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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04-04T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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